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鎮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鎮海區教育局決定公開招聘2022年中小學事業編制教師10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用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
二、報考條件:和相關要求
報考人員應同時符合下列1-5項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記錄及違紀處分。
2.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
3.具備教師職業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
4.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時間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期間因疫情等原因有變化的按照新規定執行);非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時間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屆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再聘用上崗。非應屆畢業生需持與應聘學科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報名(報考職高專業課的除外)。
5.具備同報考學科對應的專業及相關要求(詳見附件1與附件2)。
三、報考對象
在符合報考條件與專業等要求的前提下,以下對象可以報考:
(一)應屆生(報考職高專業課的除外)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2022屆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寧波市戶籍或生源(戶籍以2022年1月1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生源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2.2022屆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應屆畢業生,浙江省戶籍或生源(戶籍以2022年1月1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生源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3.2022屆部屬師范院校(6所)、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36所)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應屆畢業生,不限戶籍與生源。
4.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畢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視同于2022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屆時未取得的取消錄用),寧波市戶籍(戶籍以2022年1月1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
(二)非應屆生(報考職高專業課的除外)
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寧波市戶籍(戶籍以2022年1月1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現在鎮海區中小學任教且滿一年(截止至2022年3月1日,需提供“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歷年參保證明”與學校出具的“任教情況現實表現”)。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現在寧波市中小學校任教且滿一年(截止至2022年3月1日,需提供“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歷年參保證明”),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所提交的獲獎證明須與所報崗位的學段對應):A.獲得各縣市區教育部門頒發的區級教壇新秀二等獎或區級單項教學業務比賽一等獎及以上獎項;B.獲得寧波市教研室、教科研等部門頒發的教學類比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級教師職稱,獲得各縣(市、區)教育部門頒發的區級教壇新秀二等獎及以上或取得各縣(市、區)名優教師稱號。
4.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級教師職稱,取得地市級學科骨干或地市級名班主任及以上稱號。
(三)報考職高專業課的要求具體見附件2。
四、相關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辦法:此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時間:3月16日-3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現場報名地點:鎮海區人力資源市場(鎮海區駱駝街道慈海南路1230號)。
2.報名提供材料詳見附件4(須本人現場報名并提交相關材料,所交材料復印件恕不退還)。
3.繳納考試考務費:根據浙價費〔2018〕21號規定,收取筆試考務費50元(現金),家庭貧困生憑證明可免除考務費。
4.資格審核:初審時,發現證件虛假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直接取消報名資格,并通知本人。資格審核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資格與報考崗位不符,將直接取消資格。當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指標數之比不足3:1的,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指標。
5.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憑身份證號到指定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下載網址另行通知,詳見鎮海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h.gov.cn/)→信息公開→區教育局→法定公開內容→人事信息→公選公招(以下所指網站同上)。
參加專業技能測試的考生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2022年3月23-24日(8:30-17:00);
參加筆試的考生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2022年4月6-7日(8:30-17:00)。
(二)考試
考試分三類崗位進行。
第一類崗位: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初中語文、初中數學、初中英語、初中歷史與社會、高中數學、高中英語、高中歷史
1.考試形式
考試含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
2.筆試
通過資格初審的方可參加筆試。筆試形式為閉卷,總分為100分,內容主要包括公共綜合知識、教育綜合知識、學科專業知識等。
筆試后,按崗位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所有實際參加筆試并取得有效分數人員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劃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則按平均分(四舍五入法保留一位小數)劃定。在筆試合格的人員中按以下情況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招聘崗位指標數5人以下的,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不足的按實際人數);招聘崗位指標數5人及以上的,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不足的按實際人數)。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通過鎮海區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布。
筆試時間初定4月初,具體信息另行通知,請關注鎮海區人民政府網站。
3.面試
面試主要包括試講、綜合素質測試,測評應聘人員的課堂教學能力、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教育心理學有關知識以及口頭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回答問題的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內容。面試成績=試講成績×8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20%,面試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進入面試人員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對因放棄或遲到等原因所產生的面試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4.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指標數1U1的比例確定預簽約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為預簽約對象;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需加考,具體另行通知。考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鎮海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第二類崗位:中小學音樂(舞蹈)、中小學體育、中小學美術、中小學信息技術、中小學心理健康
1.考試形式
考試分專業技能測試、筆試和面試三個部分。
2.專業技能測試
通過資格初審的方可參加專業技能測試,測試對象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初定為3月下旬,具體以準考證信息為準。
專業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特長。專業技能測試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在專業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指標數1:4比例確定筆試對象。如遇進入筆試的最后一名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筆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3.筆試
筆試形式為閉卷,總分為100分,內容主要包括公共綜合知識、教育綜合知識、學科專業知識等。
筆試后,按崗位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所有實際參加筆試并取得有效分數人員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劃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則按平均分(四舍五入法保留一位小數)劃定。在筆試合格的人員中按以下情況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招聘崗位指標數5人以下的,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不足的按實際人數);招聘崗位指標數5人及以上的,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不足的按實際人數)。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通過鎮海區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布。
筆試時間初定4月初,具體信息另行通知,請關注鎮海區人民政府網站。
4.面試
面試主要包括試講、綜合素質測試,測評應聘人員的課堂教學能力、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教育心理學有關知識以及口頭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回答問題的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內容。面試成績=試講成績×8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20%,面試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進入面試人員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對因放棄或遲到等原因所產生的面試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5.成績
考試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指標數1U1的比例確定預簽約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的為簽約對象;若專業技能成績也相同,則需加考,具體另行通知。考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鎮海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第三類崗位:職高專業課
1.考試形式
考試分專業技能測試、筆試和面試三個部分。
2.專業技能測試
通過資格初審的方可參加專業技能測試,測試對象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初定為3月下旬,具體以準考證信息為準。
專業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特長。專業技能測試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專業技能測試合格的全部進入筆試。
3.筆試
筆試形式為閉卷,總分為100分,內容主要包括公共綜合知識、教育綜合知識、學科專業知識等。
筆試后,按崗位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所有實際參加筆試并取得有效分數人員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劃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則按平均分(四舍五入法保留一位小數)劃定。在筆試合格的人員中,以合計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筆試成績×50%,按以下情況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指標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不足的按實際人數)。如遇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合計分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通過鎮海區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布。
筆試時間初定4月初,具體信息另行通知,請關注鎮海區人民政府網站。
4.面試
面試主要包括試講、綜合素質測試,測評應聘人員的課堂教學能力、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教育心理學有關知識以及口頭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回答問題的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內容。面試成績=試講成績×8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20%,面試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進入面試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對因放棄或遲到等原因所產生的面試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5.成績
考試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U1的比例確定預簽約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的為簽約對象;若專業技能成績也相同,則需加考,具體另行通知。考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鎮海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三)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工作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預簽約
擬定于體檢結束后,簽約對象與鎮海區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簽訂就業協議后,應聘人員還須進行考察。除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外,如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就業協議則自動解除。
(五)考察
考察參照寧波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辦法執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教師職業意識、業務能力、學習實績等。考察還須審核報考資格,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定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六)確定錄用人選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錄用人員,辦理擬錄用人員核準手續,進行網上公示,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于2022年8月辦理事業錄用手續。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規定學歷與學位的取消錄用資格;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經核實不具備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如體檢、考察、錄用過程中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的,是否在報考該崗位的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遞補由區教育局研究決定,并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
(二)資格核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擬錄用人員正式報到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資格核查,并對檔案進行審核,如發現報考資格、個人檔案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錄用規定的,取消錄用資格。擬錄用人員逾期不按規定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三)錄用人員8月上旬由區教育局統一調配。錄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委培生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并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方可報考,無法提供證明的一律不得報考,對隱瞞身份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五)擬錄用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前須按相關規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權、農村宅基地審批、房改政策等情況,不愿清理的取消錄用資格。
六、防疫相關事項
(一)本次招聘將根據《疫情期間寧波市現場招聘活動防疫指南》和《疫情期間寧波市人事考試防疫指南》要求,結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關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視為缺考。
(二)防疫具體要求以最新防疫政策為準。
本次招聘咨詢電話:0574-86276772。
本次招聘監督電話:0574-89287143。
1、除職高專業課外的招聘崗位及相關要求
2、職高專業課招聘崗位及相關要求
3、2022年鎮海區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表
4、現場報名所需材料清單
5、健康申報表
6、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名單、部屬師范院校名單
鎮海區教育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