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簡介
福州榕發物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榕發物業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13日,注冊資本金1000萬元,是福州城投運營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與福州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為股東的國有全資有限責任公司,現為福州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三級企業。主營業務是以物業服務及資產委托管理運營為主,秉持著“業主為先、安全為重、品質服務、精細管理”的理念,持續深耕物業行業,致力于打造福州國企物業標桿。因業務發展需要,拓寬人才引進渠道,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市場化選聘副總經理崗位職業經理人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二、招聘原則
1.公平、公開、競爭、擇優;
2.專業對口、平等自愿、協商一致。
三、選聘崗位、條件及聘任方式
(一)選聘崗位
序號 |
需求崗位 |
人數 |
學歷要求 (專業、學歷) |
崗位職責 |
任職條件 |
1 |
副總經理 (物業管理) |
1 |
學歷:本科及以上學歷; 專業: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專業或管理專業 |
1.協助總經理進行公司經營管理工作,組織落實會議決議,參與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2.根據公司的戰略規劃和經營目標,協助總經理制定公司經濟發展目標、經營計劃; 3.擬定分管業務板塊的年度經營目標,制定該板塊年度、季度、月度經營計劃,確保經營目標能夠實現; 4.組織物業系統標準化管理體系的建立,指導并改善分管板塊業務水平,提升在管物業項目的品質,并做好宣傳工作; 5.引進外部市場資源,加強與外部企業聯系,開拓新的物業管理項目; 6.落實公司對物業板塊的各項指示、決議,跟蹤、督促、監管物業項目各類工作計劃的擬制、審批、實施及落實; 7.負責物業板塊的團隊組建、團隊建設、團隊提升相關工作。 |
1.具備10年以上住宅或商業物業等項目經驗,5年及以上管理崗位經歷,熟悉物業管理全周期流程; 2.熟悉物業管理專業知識,掌握物業運營體系搭建和維護; 3.通曉企業管理知識,掌握信息化企業運營理念和管理模式,有內、外審計應對經驗,較強的數據分析處理能力; 4.具有優秀的戰略思維、全局統籌、業務計劃與管理、績效達成、團隊建設、激勵與發展能力; 5.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抗壓能力強,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和文字功底; 6.負責或管理項目獲得市優、省優或國家級獎勵者優先錄用。 |
(二)其他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品行端正,作風嚴謹,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
2.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3.具有過硬的專業素質、治企能力和強烈的市場競爭意識,熟悉現代企業經營管理工作,以往經營業績突出,在所處行業或相關專業領域有一定影響力和認可度。
4.具有優秀的戰略思維、全局統籌、跨職能協調、業務計劃與管理、績效達成、團隊建設、激勵與發展能力。
5.不得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的情形。
6.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政治立場不堅定、不正確的,違反有關黨紀、政紀、組織規定和企業相關管理規定影響使用的,有重大違法違紀違規記錄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或處理的人員;
(2)因個人原因造成曾任職企業經營不善、出現嚴重虧損的,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存在其他嚴重品行不端、弄虛作假、不守信用、不講誠信行為的;
(3)《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禁入情形;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或聘用后發現報名者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等,報名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三)聘任方式
根據本方案聘任的榕發物業公司副總經理,按照“市場化選聘、契約化管理、差異化薪酬、不勝任退出”原則,由榕發物業公司與聘任人選簽訂聘任合同,按職責分工簽訂年度、任期經營業績責任書。
聘任人員實行聘任制,聘任人員聘任期限原則上為三年,勞動合同期限與聘任合同一致。根據合同或協議約定開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兌現薪酬和實施聘任(或解聘)。任期期滿后續聘的,應重新履行聘任程序并簽訂崗位聘任協議。
四、選聘程序
市場化選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公開報名、資格審核、綜合考評(筆試、面試)、體檢、組織考察(背景調查)、公示和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6日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請于報名截止之日18:00前將報名材料發送郵箱fzrfwyfz@163.com,逾期不受理。郵件主題命名格式“應聘崗位+姓名”每人限報名一個崗位。報名材料包括:個人簡歷、身份證掃描件、學歷、學位掃描件、任職證明文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及能證明個人經驗、能力、業績的其他材料的電子掃描件。
(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經查實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立即取消選聘資格或聘用資格,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三)綜合考評(筆試、面試)
按照資格審核通過人選數量達到1:3比例后組織筆試開考。設定筆試合格線60分,筆試達到合格線的方可進入面試環節,未達到合格線的不進入下一環節。若該崗位招考人數與筆試合格人數比例超過1:3的,則按照1:3的比例取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入面試環節。若進入面試的考生因個人原因主動放棄則遞延筆試成績下一位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測試內容包括綜合知識、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心理健康等。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作為企業管理人員所應具備的管理能力及匹配適應度,包含專業能力、個性化管理能力等。考評總成績不是聘任的唯一依據,要結合考察結果確定。面試時間、地點、形式另行通知。
(四)背景調查
1.確定考察人選。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確定綜合成績(筆試和面試的成績各占50%),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得分順序,由第三方人才機構統計完成后形成考試結論報告,考評總成績前三名作為考察人選。
2.順序考察(背景調查)。按考評總成績前三名的順序對考察人選逐一進行背景調查,若考評總成績第一的人選組織考察結果不理想或者出現原則性問題,再選擇第二、第三名進行考察。考察方式為通過第三方人才機構開展背景調查,對其學歷、履歷、任職資格、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等情況進行核實。
(五)體檢
面試通過者需在規定時間內到福州市三甲醫院進行入職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費用自理。
(六)確定擬聘人選
結合綜合考評和背調情況,經運服集團研究后,確定擬聘人選,經研究,認為確無合適人選的,取消此次招聘工作。
(七)公示
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聘用與管理
公示期滿未發現問題的,經運服集團研究決定聘任人選,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九)有關說明
1.應聘人員應確保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錄用資格;已錄用的,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
2.招聘期間,公司將以短信、郵件或電話等方式通知入圍者有關事宜,未入圍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項
1.整個招聘過程中,請應聘者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否則視為應聘者自動放棄。
2.聯系電話:0591-38300800-81091(俞老師)
17859188297(來電時間:正常工作時間)
附件查閱下載:
福州城投運營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原標題:福州榕發物業發展有限公司2024年副總經理崗位職業經理人市場化選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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