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辦法>通知》(內人社辦發(2020)58號)《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的通知》(內人社發(2024)11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開發利用好公益性崗位,切實解決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大齡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難題,兜住、兜準、兜牢民生底線,經研究擬招聘50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根據報名人數,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具體崗位及崗位需求詳見《2025年克什克騰旗第一批公益性崗位職位表》。
三、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社會責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形象良好(身體坦露部位無紋身)、五官端正,無視聽障礙;
4.符合《內蒙古自治區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辦法》中規定的下列6類就業困難人員:
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在城鎮常住人員中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愿望并已進行失業登記的下列6類人員:
(1)大齡失業人員。指在常住地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且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滿50周歲及以上失業人員。
(2)殘疾人員。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
(3)零就業家庭成員。指同一家庭戶口內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員,并且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的家庭成員均進行失業登記,且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城鎮居民家庭人員。
(4)失地農牧民。指依法被旗縣級以上政府實施統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場,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滿50周歲及以上的農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補償月標準高于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人員不在此類人員范圍。
(5)長期失業人員。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連續失業登記1年以上女滿35周歲、男滿45周歲的失業人員。
(6)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指離校2年及以上從未就業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從未就業指從未參過保,從未進行過用工備案,從未進行過個體工商登記等)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向常住地社區提交申請,填寫《內蒙古自治區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審批表》,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曾經吸食過毒品的:
3.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被辭退、開除公職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
5.有遺傳性傳染病、精神病史的。
6.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公示、培訓、聘用等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克什克騰旗政府網站(http://www.kskt.gov.cn/)、克什克騰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號、克什克騰旗就業服務中心公眾號上同時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報名材料到用人單位報名,每位應聘員只能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25年3月28日至4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
(1)應聘機關單位崗位的到對應機關單位報名或就業服務中心1002室報名。
(2)應聘街道社區崗位的到所在街道社區報名。
4.報名所需提供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須提供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
(3)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專本連讀的提供本科認證報告);
(4)在我旗城鎮居住6個月(含)以上證明材料(提供社區開具的居住證明,其他戶籍地的提供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5)報名時填寫《克什克騰旗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張。
5.符合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
6.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仔細鑒別本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并對所填寫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因填寫的材料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或聘用的,責任自負;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資格。
7.資格審查:各用人單位要嚴肅認真對待此次公益性崗位人員招聘工作,確定擬聘任名單后上報就業服務中心進行審批。
(三)公示階段
1.擬聘用人員在克什克騰旗就業服務中心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公示結束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1.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2.公益性崗位安置期限不超過3年,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以公益性崗位初次上崗時間為準)。由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無法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法簽訂用工協議、勞務協議等,一年一簽。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續聘。
(五)崗前培訓
被聘用人員須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上崗。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標準
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補貼原則上不高于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全日制公益性崗位補貼為2140元/月,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應依法為聘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
六、紀律監督
1.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報名者與報名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2.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克什克騰旗就業服務中心公眾號及時發布,請予關注。
咨詢電話:0476-5833555
克什克騰旗就業服務中心
2025年3月28日
原始標題:克什克騰旗2025年公益性崗位人員第一批招聘公告
信息來源:http://www.kskt.gov.cn/xwzx/tzgg/202503/t20250328_25645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