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城鎮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號)、《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就業援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8號)等文件精神要求,為進一步落實就業援助政策,充分發揮就業幫扶的作用,結合工作實際需要,現將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文化和旅游局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工作地點
招聘崗位:公共文化服務工作人員1人
值班值守1人
衛生保潔6人
招聘人數:8人
工作地點:尋甸文化中心
二、招聘條件
尋甸縣轄區內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符合以下條件中任意一種情況并做過就業困難人員認定且處于有效的失業(激活)狀態,其中公共文化服務工作人員和值班值守崗位需大專及以上學歷:
1.零就業家庭成員:指城鎮非農業戶口,家庭成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并進行失業登記,但無人從事有報酬工作或無任何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家庭成員;
2.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3.4050人員:女性滿40周歲以上、男性滿50周歲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
4.殘疾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二代身份證并登記失業的殘疾人;
5.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
6.離校1年內持續6個月以上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7.被征地農民。被征地農民指云南省行政區域內享有農村集體土 地承包權、土地在《云南省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試行辦法》實施后被政府依法統一征收而導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積不足0.3畝)、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在冊人員。
三、待遇
不低于尋甸縣本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加社會保險五險。
四、報名時本人需提交材料
1.個人身份證明原件;
2.戶口冊原件;
3.個人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
4.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證明(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到戶口所在地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就業困難人員實名系統認證);
5.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張;
6.本人實名填寫《尋甸縣城鎮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五、公告時間、報名地點及時間
公告時間:2025年4月10日至4月24日。
報名地點:尋甸縣文化和旅游局辦公室(尋甸文化中心6樓609)。
報名時間:從2025年4月25日至4月30日(周末除外)。
聯系電話:0871-62662392。
公益性崗位不享受解除勞動合同后經濟補償金事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尋甸縣文化和旅游局負責解釋。
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4月9日